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深入研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依据,既是深入理解和掌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时代需要,也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所形成的新共识,只有从哲学的层面才能够深刻领会其时代内涵及深远意义。
一、中国传统生态哲学思想
中华文明在5000年的发展过程当中形成了丰富而深刻的生态智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充分吸收了传统生态哲学的优秀思想。
(一)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在天和人的关系上蕴含了丰富的生态智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生态哲学思想的核心价值观。张载最早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哲学观点。他的“民胞物与”思想,认为世间万物由天而生、人和其他生物都是一样的、应该将宇宙万物视为人类的同伴平等地对待,而不应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无限度地征服自然,甚至以牺牲其他物类的生存为代价。儒家的仁爱思想不仅主张爱人,而且要爱物,认为天地万物和人是统一的,主张人应当爱护自然,用科学的精神去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问题,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状态。董仲舒就认为人要爱人,还要爱鸟兽昆虫等生物,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观点。儒家思想中的“中庸之道”要求我们认识客观规律、遵循客观规律,对任何事物都要节制适度,主张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要把握一定的度,循序渐进、不偏不倚、乐极生悲、物极必反等中庸思想,不仅对于我们有节制地、适度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深有启发,而且对我们今天的工作、生活、学习都有启迪。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里的天是指自然界,他认为四时的运行都有规律,有天才有四时的变化,万物的生长,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也要按照规律办事。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蕴含着中华民族对整个宇宙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和看法,世间万物都应该遵循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道家的“道法自然”思想
道家文化中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生态哲学思想,而道法自然则是道家的核心思想。道家认为人与自然是统一的整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基础是根本,天地万物都是由道而生的,“三”代表整个自然界,三生万物,人是万物的一部分,所以人也是由自然而生,强调了人与自然是统一的思想。老子《道德经》中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意思,而地和天泛指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这句话揭示了万事万物的总法则——遵循自然,并且这个法则是普遍存在的,不可违背的,这就是道家自然观的核心思想。世间万物及人类社会都应该遵循自然而存在,以“自然之道”为本原。老子又提出,“知足不辱,知止不怠”的人生法则,体现了人类的行为和欲望要在度的范围内,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庄子说:“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与?”这里的道是指“自然之道”,“自然之道”制约着万物的必然性。万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取决于这种必然性,所以说“不得不”。道家还强调“无为”,以无为本,强调对人为因素的否定,强调自然而然。只有自然而然的才是好的,人为因素只会破坏自然,结果适得其反。
中国的传统生态思想,无论是儒家的“天人合一”,还是道家的“道法自然”,都强调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建构,对于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
在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马克思在对一些生态哲学思想进行批判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人和自然的关系分成三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自然界具有优先地位
首先,我们从人的产生来看自然界的优先地位。自然界是先于人类产生和发展的,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马克思明确地说过:“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人类本身从自然之中孕育出来,无论发展到什么时候,在人身上都具有磨灭不掉的自然属性,所以自然界的优先性首先体现在人本身是从自然产生出来的。其次,从人的存在去看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人类来源于自然,大自然孕育了人类,那么人类产生以后,大自然还具有优先地位吗?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里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判断,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虽然不是我们生命本身,但人类要想维系自己的生命,就必须和它发生联系,人类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是和自己相联系,这样一个发生联系的过程,它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什么时候人和自然之间的联系中断了,什么时候人类的生命活动也就终止了,所以即使在人类产生之后,人类的生存发展仍然高度依赖于自然界,自然界仍然是具有优先地位的,因此,人与自然是内在统一的,就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写的,我们“绝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绝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
第二个维度,人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指出:“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从自然当中产生孕育出来,那么人就离不开自然,人就是一种受动和受约束的存在,可更重要的是人是主动的能动的存在。它的能动性主要体现在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或者劳动去认识自然并且改造自然。比如,都江堰水利工程,通过人类实践把一个洪水泛滥的地方变成了千里沃野之地,让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的人们能够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但是,有时候人的实践结果却截然不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深刻地指出:“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他列举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些沉痛教训,如: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就是因为我们违反了自然规律。只有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我们才能够真正地让人更好地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相反,如果我们没有看到自然规律的存在,或者漠视了自然系统之间各个不同的部分之间的内在的联系性,人类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所以,人的能动性的实现并不是盲目的,人类的实践活动也一定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进行实践,在开发和利用自然的时候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
第三个维度,历史发展的维度
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它和人和人的关系、人和社会的关系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回顾人类社会走过的文明之路,我们发现人类从原始文明,到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在每一个不同的文明时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都是不同。在这个发展过程当中,人和自然的关系也发生了改变。在最开始的时候,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所以,对于自然界中存在的,人类无法解释的现象,就产生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通过发展,到了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期,我们发现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在自然当中立足生存,然后人类在自然面前慢慢地从匍匐的状态站起来了,不仅站了起来,而且站到了它的顶上。人类对树木和森林的砍伐,工业污染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等等,都对自然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所以,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就是因为人类的能力越来越强,那么人类在攫取自然资源的过程当中完全不去考虑最后的结果是什么,这才是造成问题的根源,所以人和自然关系的解决,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认识自然规律的问题,而是一个把自然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自身解放规律放在一起去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才说,“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所以,人和自然之间要想达到和谐共生的关系,就需要放在历史发展的长河当中去思考。只有在人类社会不断地进步过程当中,才有可能真正去消解人和自然之间的紧张和对立。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来源,为新时代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总之,通过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哲学理论的探讨,深刻理解和把握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将“和谐共生”的理念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奋斗目标。
(2022年度亳州市党校系统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BZDXKT2022015)